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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规划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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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 事项 |
办事程序 |
申报材料 |
承诺时限 |
收费依据 |
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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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私建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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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书一 证 |
建房定点 意见书 |
受理— 踏勘— 审批 |
1、 龙泉市村镇个人建房申请表(4份) 2、 附1:500或1:200建设位置地形图。 3、 已审核建筑方案(联建房)(2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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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|
受理— 审查— 审批 |
1、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复印件。 2、 土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复印件。 3、 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施工图一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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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书两 证 |
建房定点意见书 .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|
受理— 踏勘— 审批 |
1、 个人建房申请表(4份)。 2、 附具1:500或1:100建设位置地形图(4份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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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建房定点意见书。 2、 规划定点位置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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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|
受理— 审查— 审批 |
1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。 2、 土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复印件。 3、 经审核符合规划设计深度的建筑设计方案。 4、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施工图(1份)。 5、 白蚁预防合同及发票; 6、 人防部门意见及相关规费凭据(城市规划区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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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浙价房(1997)413号、(1997)财政号及龙政(1998)16号收取配套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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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修理 许可 |
受理— 踏勘— 审批 |
1、 申请报告。 2、 质监部门房屋质量鉴定书。 3、 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。 4、 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。 5、 房屋修理方案(应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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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公建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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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书 一 证 |
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|
受理— 踏勘— 审批 |
1、 浙江省村镇建设申请表; 2、 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上报计划的文件; 3、 能有效反映周边环境关系的1:500或1:1000地形图(4份蓝图或计算机出图需有测绘资质单位盖章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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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|
受理— 审查— 审批 |
1、 计划部门批复文件; 2、 规划选址意见书(复印件); 3、 土地批准书及复印件或土地出让协议等资料; 4、 总平面布置图(1:500或1:1000)三份; 5、 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(环保、水利、交通、文保等)书面审查意见原件; 6、 建筑施工图纸一套(已审核); 7、 防雷审核意见; 8、 白蚁预防合同及发票。 9、 因项目特殊管理需要的其他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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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书 两 证 |
城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|
受理— 踏勘— 审批 |
1、 申请报告; 2、 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; 3、 能有效反映周边环境关系的1:500或1:1000地形图(4份蓝图或计算机出图需有测绘资质单位盖章); 4、 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(环保、水利、交通、文保等)书面意见原件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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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|
受理— 审查— 审批 |
1、 申请报告; 2、 选址意见书或复印件; 3、 经审核符合规定设计深度的建筑设计方案1份; 4、 经审核总平面布置图至少6份,要求电脑制图并带软盘; 5、 土地预审意见、国有土地转让合同或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复印件(核对确认); 6、 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(环保、水利、交通、文保等)书面审查意见原件。 7、 因项目特殊管理需要的其他材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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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|
受理— 审查— 审批 |
1、 计划部门批复文件; 2、 建筑施工图纸(带光盘电子文件); 3、 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复印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; 4、 消防审查意见; 5、 防雷审查意见; 6、 人防部门意见及相关规费凭据; 7、 白蚁预防合同; 8、 因项目特殊管理需要的其他材料。 农民留用地还须提供以下材料: 1、 提供国土部门地基分配名单(原件) 2、 由国土部门提供的勘测定界图或安置用地红线图(原件) 3、 由设计部门出具每户的建筑面积明细表(原件) 4、 如有配套费减免的,出具相关证明(或证件) 农民拆迁安置房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,还需提供拆迁证明和情况表(原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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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价房(97)413号 龙政(98)16号 龙价(98)58号 浙财综字(2002)85号 |
标准: Ⅰ类区域(住宅)55元/ m2 Ⅰ类区域(非住宅)90元/ m2 Ⅱ类区域(住宅)45元/ m2 Ⅱ类区域(非住宅)80元/ m2 Ⅲ类区域(住宅)20元/ m2 Ⅲ类区域(非住宅)40元/ 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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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建设 项目 |
受理— 踏勘— 审批 |
1、 申请报告; 2、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复印件; 3、 能有效反映周边环境关系的1:500或1:1000地形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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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 |
Ⅰ类区域(临街)55元/年. m2 Ⅰ类区域(非临街)40元/年. m2 Ⅱ类区域(临街)40元/年. m2 Ⅱ类区域(非临街)20元/年. m2 Ⅲ类区域(临街)10元/年.m2 Ⅲ类区域(非临街)5元/年. m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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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街建筑装修许可 |
受理— 踏勘— 审批 |
1、 申请报告; 2、 房屋产权证(产权单位盖章); 3、 效果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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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规划 竣工验收 |
受理— 核准 |
1、申请报告; 2、审核文件(一书两证); 注:1、公建项目需提供竣工测绘平面图(龙泉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的电子文件)。 2、建设项目与规划审批不相符的应提供规划处理相关资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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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镇建筑工匠 从业资格 |
受理— 核准 |
1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 2、本人照片2寸2张; 3、浙江省村镇建筑工匠资质申报表; 4、当地政府审查意见; 5、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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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取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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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绘单位审核 |
受理— 核准 |
1、《测绘资质审查申请表》; 2、部门批准成立测绘单位的文件或法人证明资料; 3、人员任命、聘任书及简历、(原件)技术人员职称批文、证书、聘任文书。(原件) 4、统计报表; 5、单位住所房产证或租赁证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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